1.负责学生管理、教育、服务工作的统筹、规划、协调、落实,制定校(院)学生工作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等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具体落实大学生德育工作,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形势政策教育,加强班级建设及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咨询工作;制定领导干部联系学生班级制度并协调组织实施;负责学生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
3.负责制定学生管理与服务规章制度,落实学生工作的过程管理,组织各单位做好学生日常管理、奖励与处分、学生信访及安全稳定等工作;加强对各学院学生工作的指导与年度考核;配合教学部门开展学风建设。
4.负责强化国防教育,进行军事理论课、国家安全课等课程教学组织、考核、师资培训;负责大学生军事训练及大学生应征入伍等工作。
5.负责学生奖助资源拓展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评定、管理各类奖助学金;负责组织勤工助学活动,协调安排勤工助学岗位。
6.负责辅导员及学生工作队伍建设,加强辅导员职业化、专业化、专家化建设;负责学生工作队伍培训、管理与绩效考核等工作。
7.负责学生公寓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学生公寓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指导各学院加强学生宿舍文化、卫生、安全教育工作,提升公寓育人水平。
8.完成上级部门和校(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2020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