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致2023届贷款毕业生的一封信

时间:2023-06-06 编辑:学工处管理员

亲爱的2023届毕业生同学:

你们好!

和风衍漾,似水流年。毕业临近,衷心祝贺风华正茂的你们即将走出校园,开启人生新篇章。同时,也希望大家不要忘记帮助自己顺利完成学业的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请毕业后一定自觉按照贷款合同的规定按时还款,如期履约,诚实守信,主动维护个人及母校声誉。温馨提示以下偿还助学贷款的有关事宜。

一、还款常识

1.宽限期内按时偿还利息。按照规定,申请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应该从毕业当年9月1日起开始承担贷款利息,并于当年12月20日前开始偿还第一年利息,以后每年12月20日(最后一年为9月20日)按时偿还利息。如当年考上研究生,需于8月1日前向生源地县级资助中心提出展期,办理就学信息变更,申请继续攻读学位期间财政补贴利息。否则,不予继续贴息。

2.宽限期后按时偿还本息。在毕业第四年起(毕业当年为第一年)的12月20日开始第一次等额偿还本金,以后每年12月20日前按时偿还本金,贷款期限最后一年的9月20日前还清,具体时间见《借款合同》。

3.及时更新联系方式,确认还款信息。2023年6月15日前,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http://www.csls.cdb.com.cn),查看还款计划,特别是贷款金额和还款时间。在贷款金额及还款计划确认后,在“个人信息变更”模块下,如实填写最新家庭信息、就业信息、联系人信息及变更原因,如信息有错误或需更新信息,可到“个人信息变更”中先修改,然后回到该页面完成申请,仔细核对信息,必填项一定要填,特别是即时通讯。并告知贷款办理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本人及家庭最新的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至贷款还完止。填写个人信息完毕后,在“毕业确认申请”模块下,确认基本信息、联系方式和贷款情况,并提交毕业确认申请。

二、还款方式

1.通过支付宝(手机版)还款:登陆手机支付宝App,选择“更多”——选择便民生活中的“生活号”——在搜索栏输入“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选择“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生活号——点击“关注”——进入“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生活号进行还款。

2.通过支付宝(电脑版)还款:登陆支付宝网页(www.alipay.com),输入相应的账户名和密码,登陆充值界面——登陆成功后,可看到账户余额等相应的账户信息,点击进行充值。充值完成后,系统每月20日会自动扣划相应还款金额用于偿还贷款。(借款学生可以于次月1日之后登陆学生在线系统,查询具体还款情况)

3.通过POS机在县级资助管理中心还款:详细咨询贷款办理地县级资助管理中心。

三、违约后果

1.根据实际逾期金额和逾期天数计收罚息,罚息利率为正常借款利率的130% 。

2.银行有权按合同规定在新闻媒体和网络上公布违约学生信息。

3.违约信息及共同借款人信息载入中国人民银行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供全国各金融机构依法查询,直接影响个人信贷,会对留学、创业、购车、购房、信用卡等贷款申请以及个人所涉及的金融业务产生不良影响。违约信息一旦进入征信系统,即使立即还款,违约信息也要保留5年。

4.严重违约的贷款人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四、其他注意事项

1.每年11月为预结息时间,不受理还款,支付宝也不能扣款。

2.如需提前还款,请在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信息系统中提交提前还款申请(提前还款申请需在1-10月和12月的每月1-15日内提出,11月不接受提前还款,提前还款需一次性还清一个合同项下本息资金),然后采取上述方式存入相应金额即可。

3.相关政策规定以(《财政部 教育部 人民银行 银保监会关于做好2023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工作的通知》(财教〔2023〕63号))文件为准。

同学们,按时还款,如期履约,是每一名贷款学生的义务,请为自己的信用记录写下光彩的一笔,用实际行动塑造山一大学子良好的社会形象。

最后,祝愿同学们云程发轫,万里可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