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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自强之星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3-08 编辑:学工处管理员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挖掘我校学生中直面困难、勇于担当、自强不息、追求卓越的学生榜样,弘扬跬步千里、止于至善的校训和乐学、善思、明礼、自信的良好学风,传递自强、进取、感恩的正能量,营造关心、支持大学生自立自强、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学生工作部决定组织开展自强之星寻访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天道酬勤,自强不息”为主题,鼓励学生分享自立自强的人生经历,传递励志榜样正能量。

二、荣誉称号及名额

自强之星:10名,奖金4000元;

自强之星提名奖:10名,奖金2000元;

自强之星入围奖:30名,奖金1000元。

三、申报条件

1.评选对象为在校的全日制普通本科二年级及以上学生中曾获得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弘毅奖学金、校级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各类奖助学金的优秀学生,适当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倾斜。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积极进取,乐观向上。

3.坚韧不拔,自立自强,在爱国奉献、道德弘扬、科技创新、自主创业、志愿公益、学习成绩、学生工作、身残志坚等某一方面或者多方面表现出非同一般的顽强毅力,有突出的自强事迹或个人成就,为当代大学生树立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时代榜样。

4.学习成绩优良,综合表现优秀。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排名位于班级或专业前50%,无不良嗜好,无不及格科目,无违规违纪现象。

5.往届“自强之星”获得者、“自强之星”提名奖和入围奖均不再参与本次活动。

四、活动安排

1.学院推荐(3月9日-3月15日)

各学院自即日起,挖掘学生励志、自强典型,在充分酝酿、协商、评议的基础上,推荐本单位候选人(推荐名额见附件1),填写《山一大自强之星推荐表》(附件2)。3月15日下午5点前,将《推荐表》(附件2)、候选人获奖证书复印件、《自强之星候选人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报送泰安校区松竹园173办公室、济南校区行政楼141办公室,《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请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邮箱shanyidazzzx@163.com,逾期视为放弃。

2.资格审查和初评阶段(3月16日-3月21日)

根据申报材料,资助管理中心组织学院老师从各学院推荐的学生中推选出50名候选人进入自强之星终评阶段。

3.综合推选及提名阶段(3月22日-4月初)

50名候选人进行现场3分钟自我展示,展示时间、地点、形式另行通知。学校将组织相关部门、学院老师根据50名候选人事迹、现场展示等情况进行综合评选,最终推选出10名“自强之星”、10名“自强之星提名奖”、30名“自强之星入围奖”获得者,并通过活动网站、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公示,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公示期间,如发现有个人事迹不符合实际等情况,一经查实后将取消资格。

4.事迹宣讲及表彰阶段

学校将于4月中上旬通过微信公众号、校报等媒体线上线下宣传“自强之星”的先进事迹,号召全校同学深入学习他们的自强精神。

五、表彰和奖励

根据评定结果,授予10名学生“自强之星”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每人奖励4000元;入围终评10名学生获得“自强之星提名奖”,颁发荣誉证书,每人奖励2000元;入围终评另30名学生获得“自强之星入围奖”,颁发荣誉证书,每人奖励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