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生部:
为表彰优秀学生,发挥先进学生的模范带头作用,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现开展2021-2022学年校级优秀学生等荣誉称号评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选项目和比例
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各学院人数以有学籍、在校实际学生数为准。
(一)优秀学生标兵:从本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中择优推荐、评选,原则上不超过20人。要求曾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在学生中具有较高威信,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位列本专业或班级前10%,曾获得校级二等或以上奖学金。
(二)优秀学生:学生总数的10%。要求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位列本专业或班级前30%,综合表现优秀。
(三)优秀学生干部:学生干部总数的10%。要求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位列本专业或班级前40%,工作积极主动,成绩突出。
(四)道德风尚先进个人:有典型事迹者自愿申报,学院审核推荐,根据具体事迹情况审核表彰。
(五)先进班集体:学生班级数的10%。
(六)各学院可根据自身实际,依据《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优秀个人和先进班集体评选表彰办法(修订)》,制定相应评选条件,对学生进行学院级表彰,表彰比例原则上不超出上述比例。
二、评选要求
1、“优秀学生标兵”全校共推荐候选人35名(具体限额见附件2),填写《优秀学生标兵审批表》,候选人从本次优秀学生或者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中推选,计入相应称号的评选人数;道德风尚先进个人以个人事迹为依据,择优推荐;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比例开展评选工作。
2、评选工作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开展,严格执行评选条件要求,坚持公平、公正、民主的原则,广泛动员师生积极参与,要做到程序严谨、结果公正,并坚持公示制度,班级、学院公示时间均为3个工作日。
3、初选名单确定后,认真填写Excel汇总表(注:需交电子版和纸质版),组织学生填写相应表格(注:优秀学生标兵审批表、道德风尚先进个人推荐表一式二份,其他表格均一式一份),于9月22日前报学生工作部资助管理中心。
4、学生工作部将对各学院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在学生工作部主页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批。
附:
1、校级优秀学生等荣誉称号评选条件
2、2021-2022学年优秀学生标兵候选人推荐限额
3、各奖项汇总表
4、各奖项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