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国家资助政策,帮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和校(院)文件精神,现将2021-2022学年学费减免工作通知如下:
一、减免范围
全日制在校普通本、专科学生
二、减免对象
(一)山东省籍国家和省级建档立卡学生(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名单另行通知;
(二)孤儿、烈士子女、事实无抚养人、学生本人或父母有重大疾病等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学生。
三、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
(二)能正视生活困难,自强不息,积极上进,勤奋学习;
(三)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勤工助学和志愿服务活动;
(四)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生活节俭;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学费减免:
1.2020-2021学年因考试作弊或其他违纪行为受到上级有关部门或学校处分者;
2.有条件和资格申请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而不愿申请者。
四、减免金额
建档立卡学生全额减免2021-2022学年学费,其他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学生审核通过后,按照30—100%不同比例予以减免。减免金额不超过8000元/学年。
五、有关要求
(二)建档立卡学生填写《建档立卡学生免学费申请表》(附件一),纸质一式一份。根据鲁财教〔2016〕61号文件精神,免除山东省籍国家级和省级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学费,学校不得提前收取学生学费;建档立卡学生需通过缴费平台自行缴纳住宿费。
各学院应通知建档立卡学生不需缴纳2021-2022学年学费,并提醒学生通知家长已在校享受建档立卡学费减免待遇。
(二)非建档立卡学生填写《学费减免审批表》(附件二),纸质一式一份。
(三)申报程序是:个人申请,班级评议,学院严格按照学生实际情况和受助情况筛选推荐,汇总填写《2021-2022学年学费减免汇总表》(附件三),报送纸质版一式一份及电子版;
(四)烈士子女等特殊类别学生请附相关佐证材料。
请各学院将相关材料收齐后,于11月10日前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邮箱:shanyidazzzx@163.com,电话:0538-6229971,0531-59556769。
附件:1.建档立卡学生免学费申请表
2.学费减免审批表
3.2021-2022学年学费减免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