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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2-2023学年校级优秀学生等荣誉称号的通知

时间:2023-09-12 编辑:学工处管理员

各学院、研究生部:

为表彰优秀学生,发挥先进学生的模范带头作用,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现开展2022-2023学年校级优秀学生等荣誉称号评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选项目和比例

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各学院人数以有学籍、在校实际学生数为准。

(一)优秀学生标兵:从本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中择优推荐、评选,原则上全校不超过20人。要求曾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在学生中具有较高威信,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位列本专业或班级前10%,曾获得校级二等或以上奖学金。

(二)优秀学生:学生总数的10%。要求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位列本专业或班级前30%,综合表现优秀。

(三)优秀学生干部:学生干部总数的10%。要求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位列本专业或班级前40%,工作积极主动,成绩突出。

(四)道德风尚先进个人:有典型事迹且在学校、社会、师生中产生重大影响者自愿申报,学院审核推荐,根据具体事迹情况学校审核表彰。

(五)先进班集体:学生班级数的10%。要求班风积极向上,学习成绩优良,有不及格现象学生比例不超过 20%。

(六)各学院可根据自身实际,依据《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学生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评选办法》,制定相应评选条件,对学生进行学院级表彰,表彰比例原则上不超出上述比例。

二、评选要求

1、“优秀学生标兵”全校共推荐候选人35名(具体限额见附件2),填写《优秀学生标兵审批表》,候选人从本次优秀学生或者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中推选,计入相应称号的评选人数;道德风尚先进个人以个人事迹为依据,择优推荐;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比例开展评选工作。

2、评选工作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开展,严格执行评选条件要求,参评学年无不及格现象(含V类课程)。坚持公平、公正、民主的原则,广泛动员师生积极参与,要做到程序严谨、结果公正,并坚持公示制度,班级、学院公示时间均为3个工作日。

3、初选名单确定后,组织学生认真填写Excel汇总表,班级名称严格按照教育在线信息填写,据实填写成绩排名、申请理由。Excel汇总表的电子版和纸质版请于9月23日前报学生工作部资助管理中心。

4、学生工作部将对各学院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在学生工作部主页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批。

附:

1、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学生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评选办法

2、2023-2024学年优秀学生标兵候选人推荐限

3、各奖项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