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奖学金评审和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标准》和相关奖助学金评审办法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通过个人申请、班级评议、辅导员推荐、学院评选、校(院)审核,开展了2023-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现将评选结果予以公示,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17日—2023年11月21日
联系电话:0531-59556762;0538-6229971
电子邮箱:zzzx@sdfmu.edu.cn
不接受匿名电话和信件,收到异议后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