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校(院)《关于2024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安排,2024年清明节放假时间为4月4日至6日,共3天。4月7日(星期日)上班、上课,4月7日上4月5日(星期五)的课程。为做好清明节假期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确保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维护校园和谐稳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切实强化安全宣传教育。
各学院要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意识,在放假前后通过主题班会、走访学生宿舍等方式“全覆盖”开展假期学生各类安全教育,利用新媒体平台加强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网络安全、健康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和防网络电信诈骗、防溺水、防地震等方面的安全知识教育宣传;引导学生树立清明节文明祭扫观念;提醒学生务必通过正规渠道购买车票,不乘坐无证无牌及超载车辆等,切实提高自身安全防范意识,预防假期各类安全事故发生;教育学生遵守社会公德,言行举止文明,不参加任何破坏社会秩序或违法活动,不信谣、不传谣,不在网络上发表不实、不当言论,展现新时代大学生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
二、扎实做好假期学生的安全管理
1.学生假期离校管理工作。各学院要加强学生假期离返校的管理,发挥家校协同作用,对所有学生假期动态及去向信息进行详细摸排和掌握,严格要求学生执行假期去向信息登记制度;假期结束后,各学院要及时摸排学生返校情况,并统计好未返校的学生名单及相关原因,对于未按时返校的学生,辅导员要及时关注追踪,做好家校联系,确保学生平安返回学校。
2.假期在校学生的教育管理。各学院要关注假期在校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等情况,利用在校学生干部和学生党员建立假期网格化管理机制,加强学生日常行为教育和法纪教育,引导在校学生养成良好的作息习惯,严格遵守校规校纪,宿舍内严禁抽烟和使用违章大功率电器,严禁酗酒滋事和夜不归宿,切实提高学生宿舍安全防范意识,并提醒外出及时关好门窗、切断电源,防止盗窃、火灾等意外事件发生。
三、关心关爱重点学生。各学院、辅导员要及时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心理状况,实时了解学生合理诉求及困难、困惑,及时化解矛盾,及早化解风险隐患;要密切关注参加硕士研究生复试、就业困难、学习困难、家庭有重大变故等重点学生群体学生的身心状况,强化对学生的关心关爱和心理疏导,切实提升学生身心健康水平。
四、坚持做好学生服务保障。各学院要坚持以生为本,做到人文关怀和服务保障相结合。近期,天气多变,容易引发感冒等呼吸道传染疾病,各学院要强化学生日常健康监测,提醒学生注意做好个人防护;要切实关注学生假期的学习和生活需求,积极回应学生提出的合理诉求并协助学生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假期期间,各学院可以结合实际情况开展适当的、有意义的文体活动,丰富留校学生假期生活。
五、严格落实假期值班值守。各学院要严格落实假期值班工作要求,确保在岗值班人员通讯通畅,如遇到紧急、重要情况或突发事件,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科学应对并立即上报,确保广大师生平安祥和度过节日假期。
六、有关事项要求
1.高度重视。各二级学院要本着对学生高度负责的态度,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高度重视清明节假期期间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认真落实校(院)各项工作要求。
2.明确责任。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辅导员(班主任)要积极主动深入学生、走进宿舍,了解学生情况,指导学生安排好假期生活。
3.做好信息统计上报。请各学院完善《附件1:学生假期去向登记表》并学院留存备查;于2024年4月7日上午10点前在线完善《附件2:2024年清明节学生动向统计表》,并同时报送《附件3:2024年清明节假期未按时返校学生统计表》,纸质版由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报学生工作部(电子版发送邮箱),联系人:赵志国,联系电话:0531-59556769,邮箱:sydjygl@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