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选拔2024年度“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的通知

时间:2024-06-07 编辑:学工处管理员

各学院、研究生部:

为加大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力度,扩大宣传效果,倡导获资助学生积极践行社会责任,现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我校“学生资助宣传大使”推荐遴选活动。具体通知要求如下:

一、选聘对象

1.全日制在校学生,曾获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以及其他各项资助政策受资助学生。

2.各单位推荐2-5名。

二、选聘条件

1.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不移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立志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在逆境中顽强拼搏、自立自强、奋发成才;

3.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关心集体,服务同学;积极参加学生活动和社会实践;

4.对于国家资助政策及我校的资助政策和相关活动有一定了解;宣传思路清晰,语言表达流畅,有感召力,亲和力。

三、选聘程序

1.各单位广泛宣传;

2.学生自愿报名;

3.各单位选拔并上报名单;

4.6月14日(下周五)前完成本单位的“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的选拔和推荐,并将《推荐汇总表》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163邮箱,报名表纸质版6月14日前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济南校区交至行政楼122房间,电话053159556762;泰安校区交至松竹园173房间,电话05386229971;

5.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集中组织选拔并确定入选名单,选拔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专题培训,进一步提高“学生资助宣传大使”政策水平和宣传能力。

四、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工作形式及重点

(1)资助政策宣讲活动。

(2)新闻宣传活动。及时关注国家和各省资助工作动态,发现校园资助相关新闻线索,撰写资助通讯稿,传播资助好声音、展现资助新风貌;

(3)具体工作:1.开展送政策下乡活动。利用寒暑假,走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村入户宣传资助政策。

2.开展送政策回母校活动。利用寒暑假,回到家乡、回到高中母校“现身说法”,向学弟学妹们介绍自己在国家资助政策帮助下如何安心学习、健康成长,彻底扫除他们经济上的顾虑。

3.开展公益服务活动。高考招生录取期间,回到家乡所在地的县级资助中心,参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志愿服务工作,协助县资助中心处理日常性工作,向大学新生介绍“绿色通道”、“国家奖助学金”等资助政策。

4.开展资助政策宣讲活动。在毕业季、高考季、助学贷款办理季、新生入学季,面向大学新生宣讲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等国家资助政策,普及诚信、金融诈骗、电信诈骗等方面的知识。创新宣传手段,通过创作资助宣传画、诗词、歌曲、微电影、微视频等作品,用好微信、微博、论坛、网页等媒介,使资助政策深入人心。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研究生处要充分认识此次活动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资助育人”的重要抓手,动员、推荐了解资助政策、热心公益活动、在学生当中口碑好、影响力大、责任感强的各类奖助学金获得者担任“学生资助宣传大使”。

2.各学院、研究生处要将此次活动与我校资助育人工作、社会实践工作紧密结合,创新宣传形式和宣传渠道,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表彰奖励

1.学校对入选学生颁发“学生资助宣传大使”聘书,并组织业务培训。

2.在资助政策宣传活动结束后,学生提交资助政策宣传视频或PPT成果展示材料(视频或PPT内容可包含宣传现场照片、录像、宣传方式创新的成果、资助政策宣传成效等);活动总结报告、调研报告、相关图片、新闻报道等材料;也可以创新利用媒体资源进行宣传活动,比如微信公众号、微博等的阅读量和转载量等证明文件。

3.学校对“学生资助宣传大使”评比表彰,对于表现优秀的宣传大使,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励。

4.择优推荐1人,代表学校参加山东省资助政策“学生宣传员”评选。

5.学校将为资助政策宣传活动提供适当的经费支持。

附件:

1.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学生资助宣传大使”报名表

2.“学生资助宣传大使”推荐汇总表

3.资助宣传大使倡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