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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青春的榜样”2021年优秀学生先进事迹宣讲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1-04-13 编辑:学工处管理员

各学院、研究生部:

        为发挥我校优秀学生典型的榜样示范作用,喜迎建党一百周年,进一步推进学风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励志勤学、刻苦磨练、敢于创新、勇于实践、全面发展、报效祖国,现开展“青春的榜样”2021年优秀学生先进事迹宣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充分发掘各学院优秀学生的典型事迹,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通过“树身边人、讲身边事、育身边人”,激励广大青年学生争做有理想、有追求、有担当、有作为、有品质、有修养的栋梁之才,厚植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深厚情怀,成为具有山一大独特气质的学子、堪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推进优良校风、学风、考风建设,向建党一百周年献礼。

二、活动主题

        青春向党·励志成才·弘毅尚学·诚信感恩

三、活动形式

        各学院自行成立学院“优秀学生事迹报告团”,在本学院学生中组织开展优秀事迹宣讲活动,也可学院之间联合开展。报告人或团队应在励志成才、学习发展、科技竞赛、社会实践、志愿公益、创新创业等某一领域具有突出事迹,能代表本学院在该领域的最高水平,以考取研究生同学、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山东省优秀学生、山东省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标兵等获得者和在专业技能竞赛中获得省级以上奖励的学生为选择重点。

        学生工作部将从各学院推荐的优秀学生事迹报告团成员或团队中择优选取部分优秀典型代表,在济南主校区和泰安校区分别开展面向全校的事迹宣讲会。

四、活动时间

        2021年4月-5月

五、活动要求

1.认真准备。学院应严格选拔报告人,对报告人的宣讲材料悉心指导。报告人要结合本人成长成才成功的经历和经验,认真准备宣讲材料,切实发挥榜样引领作用,为低年级学生树立近在身边的学习榜样,为广大同学的学习生活指明奋斗目标,学有所赶,学有所成。

2.精心组织。各学院要根据本学院学生实际需求,认真筹备和组织宣讲活动,确保宣讲活动富有成效。

3.加强宣传。各学院要营造氛围,加强宣传,宣讲活动要统一设立“青春的榜样XX学院2021年优秀学生事迹报告会”的宣讲标识,积极在学院、学生工作部、学校网站报道宣讲活动开展情况。

六、材料报送

1.4月19日前上报学院宣讲活动安排和优秀学生先进事迹宣讲人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shanyidazzzx@163.com

2. 活动结束后于5月9日前报送学生宣讲稿及活动的相关文字材料、图片、视频等。

附件1:优秀学生先进事迹宣讲人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