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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20年度学生服义务兵役和直招士官、退役士兵国家教育资助信息的通知

时间:2021-04-02 编辑:学工处管理员

各学院、研究生部: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现统计2020年度学生服义务兵役和直招士官服国家资助信息。本次信息统计包含2020年12月31日前学生服义务兵役和直招士官、退役士兵国家教育资助信息,2021年1月1日之后的相关入伍学生信息纳入2021年度另行统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0年度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

        含2020年12月31日前在校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应往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或直招士官等情况。

        请通知学生或家长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填写并下载打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一式两份),填写学费补偿或贷款代偿内容,到入伍所在地征兵部门签字盖章,并将《应征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及《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Ⅰ》一式一份于4月9日前送交或快递至我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联系人:李雯  电话:0538-6229971

单位: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地址:山东省泰安市长城路619号松竹园学工部173房间

邮编:271016

        为保证材料邮递安全,建议使用顺丰速运或者邮政EMS。

二、2020级新生参军入伍学费减免政策

        对于录取后未进入学校学习即应征入伍的2020级新生,享受学费减免政策,待其退役复学后实施复学生学费减免(参见本通知第三项)。如该生已缴纳学费,应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鲁政办发〔2008〕65号印发)要求退还学费。

三、2020年度退役复学生学费减免

        服义务兵役退役复学的学生指以高校在校生身份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学生。

        请通知2020年12月31日前退役复学生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填写并下载打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Ⅰ》,携带《退出现役证书》复印件,于4月9日前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学费资助手续,济南主校区学生资料请交至行政楼135房间常老师处代转,泰安长城路校区学生请交至松竹园学工部173房间。

联系人:李雯  电话:0538-6229971。

四、退役士兵学费资助

        退役士兵是针对退役一年以上,通过高考(包括春季高考、夏季高考)、全国一月份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等方式考入全日制普通高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2011年以后退出现役的义务兵和服现役不满12年的士官,属于自主就业;其他情况为非自主就业。)

        请通知2020年12月31日之前已报到入学的高校退役士兵学生,在4月9日前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身份证明到学生自主管理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联系人:李雯  电话:0538-6229971。

五、资助标准

        按照《财政部教育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措施的通知》(财教[2014]180号)规定,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的标准,调整为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其它关于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政策请看《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办法》(财教〔2013〕236号)。

        通过教育在线查询,2019年7月至2020年12月,共有学生应征入伍、退役复学等相关学籍异动信息167条,目前已收到学生递交的各类申请资料97份,详细名单见附件。请参考以上名单,通知尚未递交申请材料的相关学生尽快递交材料,确保无人员遗漏。

        未尽事宜,请拨打0538-6229971咨询。

 

附件:1、201907-202012应征入伍学籍异动记录名单

      2、2020年已交学费资助申请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