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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有关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9-29 编辑:学工处管理员

各学院: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和有关实施细则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校(院)2025年秋季学期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工作,及时做好服兵役学生教育资助申请材料审核报送,确保精准资助到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向学生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教育阶段的在校生、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和2025级入学的新生。

二、资助项目

(一)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

1. 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选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内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贷款代偿仅覆盖贷款中用于学费的部分)。

2. 退役复学(学费减免)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学校就读的学生(含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剩余学制学费减免补贴。从2021年秋季学期开始,国家要求退役复学学费减免每学年一申报,秋季学期申请当学年的学费减免。

(二)退役入学(学费减免)

自2019年秋季学期起,对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考方式考入普通高等学校的全日制在校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学生均实行学费减免,不再要求退役一年以上,但保留自主就业要求,请前往就近的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建档立卡或补充更正个人信息,需退役军人事务局盖章认定

(三)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

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本科生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学期1850元,全学年3700元。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属于国家专项资助,不包含在当学年班级评选的国家助学金名额中,与其他类国家助学金不可兼得。

三、资助标准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补偿代偿和直招军士补偿代偿

以“入伍通知书”上的时间为准

2014年7月至2022年1月23日

2022年1月24日至2023年8月31日

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

2024年9月1日起

申请补偿代偿标准上限(本专科生/研究生)

每人每年8000元/12000元

每人每年12000元/16000元(学费补偿或用于学费的贷款代偿)

每人每年16000元/20000元(学费补偿或用于学费的贷款代偿)

每人每年20000元/25000元(学费补偿或用于学费的贷款代偿)

文件依据

财教〔2014〕 180 号、财科〔2019〕19号

财教〔2021〕310号

财教〔2021〕310号

财教〔2024〕188号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复学学费减免

学生申请学费减免“学费产生的学期”

2022年1月23日

2022年1月24日至2023年8月31日

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

2024年9月1日后

申请学费减免标准上限(本专科生/研究生)

每人每年8000元/12000元

每人每年12000元/16000元

每人每年16000元/20000元

每人每年20000元/25000元

文件依据

财教〔2014〕 180 号、财科〔2019〕19号

财教〔2021〕310号

财教〔2021〕310号

财教〔2024〕188号


四、申请材料

1.申请应征入伍的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学生登陆全国征兵网,按要求在线填写、正反面打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I》,本人手写签名,盖入伍所在地征兵办公室公章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一同提交至所在学院。学生填写附件1《入伍学费补偿信息表》电子版,由学院统一汇总上交。

2.退役复学学费减免

学生登陆全国征兵网,按要求在线填写、打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并和《退役证书》复印件一同提交至所在学院。按退役复学后接续完成规定的剩余专业基本修业年限进行学费减免,每年秋季学期申请当学年的学费减免,一年一申报,按照实际产生的学费费用予以减免。学生填写附件2《退役复学、退役士兵学费减免信息表》电子版,由学院统一汇总上交。

学费填写说明举例:

2025-2026学年学费=专业注册学费+2025年秋学分学费+2026年春学分学费

2025年春季学期退役复学的学生,本次填报学费减免包含3个学期,总金额=2025年春季学期学费+(2025-2026学年学费)

3.退役入学学费减免

退役后考入高校的学生,需要登陆全国征兵网,按要求在线填写、打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并和退役证书复印件、退役军人事务局盖章认定的自主就业证明一同提交至所在学院。学生填写附件2《退役复学、退役士兵学费减免信息表》电子版,由学院统一汇总上交。

4.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

持有退役士兵证的退役复学学生统称退役士兵学生。本次申报涉及时段和学生范围:2025年秋季学期,按当学期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含2025年秋季学期退役复学学生)情况据实上报。注意:因故休学、未复学等不在校情况的退役士兵学生不得申报;选择留级且超过基本修业年限的退役士兵在校生不再享受国家助学金。

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学生自愿提出申请,填写Excel《2025年秋季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电子版交至学院统一汇总上报。

五、特别提醒

1.资助申请表必须在全国征兵网在线填写并下载,正反双面打印。

2.资助申请表中银行卡信息必须为学生本人名下的中国农业银行卡号,开户行名称要具体到支行。如不确定,请联系银行卡客服电话,务必保证个人信息准确。

3.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的年限,按照国家对本专科规定的相应层次学习年限据实计算。以入伍时间为准,入伍前已完成的在校学习年限,即为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年限;退役复学或入学后按专业相应学制需完成的剩余学习年限,即是学费减免的年限。

4.各学院要重视服兵役资助工作,加强政策宣传,务必将工作通知到班级、到个人,认真筛查服兵役学生,杜绝遗漏;引导学生认真填写、报送相应资料,指导学生根据培养方案合理测算2025-2026学年学费金额。

5.所有学生的申请材料的纸质版以及电子版汇总表格,由学院统一负责收齐后再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服兵役学生资助每年仅秋季学期集中报送一次,各项材料提交截止日期为2025年10月15日,请务必严守时间节点,避免出现漏报、错报影响学生受助。

6.政策如有变化,以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