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财政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科教〔2022〕17号)、《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标准》和相关奖助学金评审办法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个人申请、班级评议、辅导员推荐、学院评选、校(院)审核,开展了2025-2026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现将评选结果予以公示,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4日—2025年11月11日
联系电话:0531-59556762;0538-6229971
电子邮箱:zzzx@sdfmu.edu.cn
不接受匿名电话和信件,收到异议后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