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6-09-15 编辑:学工部管理员

各学院: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 2026 年普通高校国家和省级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开展我校(院)2025-2026学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请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切实做好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项目、金额、发放时间候选人名额

国家奖学金,10000元,2026年秋季学期58人,学校差额评选,报送省里再次进行差额评选。

各学院具体候选人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评审对象和条件

申请人应为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本科学生,同一学年内与省政府奖学金励志奖学金不可同时获得。2025-2026学年的获奖情况和综合表现为主。

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学习成绩优异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含10%)学习成绩与综合考评成绩应在同一范围内进行排名,可在年级或者专业范围内排名,具体由学院确定没有不及格科目,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曾获得校级二等及以上奖学金或校级荣誉称号

对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非常突出的学生,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可放宽至30%(含30%),同时需要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由学校审核后加盖学校公章。

“表现非常突出”主要是指: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通过专家鉴定的高水平论文,以第一、二作者出版的通过专家鉴定的学术专著。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通过专家鉴定的国家专利(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上场主力队员。

6.在文艺展演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获得一、二等奖,参加省级艺术展演获得一等奖;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7.获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8.其它应当认定为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形。

三、成立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

1各学院成立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组织开展本学院国家奖学金初审工作,成员由分管领导、教师、学生代表等组成,人数不少于7人。

2、校(院)成立2026年度本科生奖助学评审领导小组和评审委员会,具体负责各项奖助学金评审工作

四、评审工作流程

学院国家奖学金要组织差额评审,实行奖学金申请人公开答辩评议。

1、符合评审条件的学生个人提出相应奖学金申请,辅导员进行初步审核,然后提交学院评审委员会

2、学院组织公开答辩评议会,由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进行投票,确定本学院推荐名单,并在学院进行不少于2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校(院)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对获奖学生建议名单进行差额评选,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后,校(院)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批准后报送省资助中心审核。

、评审工作要求

1各学院在开展评审工作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山东学生资助管理标准》开展评审工作,严格评审条件,严谨评审程序,评审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2各学院要充分认识国家奖学金政策和评选的严肃性、重要性,严格遵守评审发放制度,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标准额度,坚决杜绝暗箱操作、挪用、克扣及平分奖助学金的违纪违规行为,违者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3、各学院组织公开答辩评议会时,要创造条件让在校学生观摩学习,既发挥优秀学生的榜样示范作用,也加大师生的监督力度。校(院)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将组织监督检查,各学院答辩评议会时间需提前1个工作日通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六、材料报送

1、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打印时隐藏蓝色区域,加盖学院公章,见附件2);

2、申请审批表(WORD需提供电子版和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所有签名必须手签;EXCEL只需电子版,见附件2,具体填报要求详见审批表样表);

3、 2025-2026学年国家奖学金候选人情况统计表(电子版,见附件3)

4、学生成绩单,电子版,学生从教育在线下载自带教务部公章;成绩和综合测评排名表(电子版和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

5、获奖证书(校级及以上奖项):扫描件(电子版,合成一个文件)和复印件(A4大小复印)一份;

6、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名单、公示照片或截图和学院评选国家奖学金新闻截图(电子版和打印版)一份。

注:打印和复印的纸质材料一律为A4大小,所有材料除签名外一律采用打印形式。

七、报送要求

921日前将国家奖学金相关推荐材料(电子、纸质)报送学工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子版“某某学院2025-2026学年国家奖学金材料”命名文件夹,发送至shanyidazzzx@163.com


附件:

1、2025-2026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候选人名额分配

2、2025-2026学年国家奖学金汇总表和审批表

3、2025-2026学年国家奖学金候选人情况统计表

学生工作部

      2026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