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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励志 登攀 感恩 自强”主题教育活动月的通知

时间:2018-10-24 编辑:学工处管理员

 

各学院:

为全面落实国家资助育人政策,进一步提高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水平,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成才的资助育人模式,积极引导困难学生将实现个人成才梦想和实现中国梦相结合,培养大学生励志成才、心怀感恩、自强不息的意识,资助管理中心组织以“励志·登攀·感恩·自强”为主题教育活动。现将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励志·登攀·感恩·自强

二、活动时间

201811

三、活动内容

1.“关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群体”助学育人行动----“梦之翼”助学工程

2.“助学政策,筑梦未来”主题班会活动

3.“助学圆梦,砥砺青春”主题征文活动

4.“我奋斗·我幸福”励志成才主题演讲比赛

5.“描绘自强,点亮人生”宣传画征集活动

6.寻登攀者,育自强心”短视频征集活动

7.2018年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获得者风采录

8.2017-2018学年“弘毅”奖学金评选活动

9.2018年勤工助学先进个人评选活动

四、活动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教育活动,可根据自身情况认真组织有特色的资助育人活动,将“励志 登攀 感恩 自强”教育主题融入校园文化建设、班级建设、党团主题教育和社会实践等活动中,广泛宣传各类资助政策,有效地将励志、感恩教育转化为大学生自觉的素养与行为。

2.各学院要对获得奖助学金的同学进行重点教育,教育他们感恩党和国家,感恩学校,增强社会责任感,增强主人翁责任感,做遵守纪律和刻苦学习的模范,引导学生正确使用奖助学金,勤俭节约,艰苦奋斗。

3、各学院将特色活动以文字、图片、视频形式报资助管理中心,并将开展活动总结12月7日前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题活动开展情况将作为考核各学院资助工作业绩的依据之一。

本次活动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五、活动方案

(一)“关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群体”助学育人行动----“梦之翼”助学工程

1、工程项目

与济南贝爱特尔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合作开展,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展“自我调节与管理”和“演讲口才与人际沟通”两个模块的拓展训练。

2、活动时间:2018年11月3日-4日

3、活动地点:另行通知

4、活动对象

2018级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组织参加学生填写《泰山医学院“梦之翼”助学工程申请表》(附件1),10月26日前以学院为单位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报名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于10月26日前发至3314562844@qq.com,并组织参加培训学生加入2018年秋梦之翼培训QQ群:938754066

5、名额(11月3日-4日参加党课培训的同学不能报名)

    基础医学院          26

放射学院       15

护理学院       22

药学院             13

口腔医学院       7

运动医学与康复学院 10

公共卫生学院       13

生命科学学院       7

医学信息工程学院 17

化学与制药工程学院 18

医药管理学院       16

外国语学院       16   

(二)“助学圆梦,砥砺青春”主题征文活动

1、征文对象大一、大二、大三在校学生,原则上获国家奖助学金(含励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勤工助学以及其他资助的在校生必须参加。

2、征文形式、体裁不限,字数2000字以内,必须独立完成,内容围绕国家资助政策,要求内容真实,感情真挚,应展现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畏困难、积极向上、奋发学习、自立自强的精神面貌。征文题目下标注姓名、学院、年级专业班级(2016级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本科1班)、联系方式。

3、各学院1116日前将学生参赛作品交至松竹园162房间泰山医学院自强社办公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并颁发荣誉证书。

() “我奋斗·我幸福”主题演讲比赛

1、活动对象

大一、大二、大三在校学生,主要由获得过国家奖助学金(含励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勤工助学或其他资助的同学参加。

2、活动时间

 2018年11月1日——2018年12月5日

3、主办单位: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承办单位:泰山医学院自强社

    4、活动要求

演讲稿题目自拟,紧扣“我奋斗·我幸福”的主题,内容积极向上且为原创,主题鲜明,特点突出。

语言表达生动、准确、流畅、自然。

预赛选手根据需要自配PPT,复赛不需PPT及音乐,决赛选手必须准备好PPT和音乐及VCR

演讲时间控制在3-6分钟,不足3分钟或超过6分钟酌情扣分。

参赛选手必须脱稿演讲。

5、活动安排

分为预赛、复赛、决赛三个阶段,预赛各学院自行举办。

预赛

每个学院推荐选拔2-3名学生参加本次演讲比赛复赛,复赛选手报名表纸质版附件311月8日下午5:00前交至松竹园162房间泰山医学院自强社办公室,复赛选手报名表电子版及复赛汇总表(附件4)发至邮箱3314562844@qq.com

复赛

复赛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各参赛选手必须于比赛前30分钟到达比赛现场,比赛开始5分钟后未到达者视为自动弃权。

决赛

决赛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6、本次演讲比赛设一、二、三等奖,决赛现场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

7、联系人:自强社  孙玉浩:13020592618

(四)“助学政策,筑梦未来”主题班会活动

1、活动主题

励志·登攀·感恩·自强

2、参加单位

各学院在校班级

3、活动目的

通过宣传、学习、讨论国家资助政策,让学生学会感恩、回报社会,发扬艰苦朴素、克服困难、自强自立的精神,争做自强学子,做一个诚实守信的人。

(五)“描绘自强,点亮人生”宣传画征集活动

1、征集对象大一、大二、大三在校学生。

2、宣传画形式为单幅、彩色、手绘,且作品纸张大小必须为A4,画面内容围绕活动主题,作品下方须附上20-60字的文字说明。

3、各学院1126日前将学生参赛作品交学生工作处162房间泰山医学院自强社办公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并颁发荣誉书,优秀作品将通过“泰医自强社”微信公众号展示。

(六)寻登攀者,育自强心”短视频征集活动

1、征集对象大一、大二、大三在校学生。

2、视频内容符合“寻登攀者,育自强心”主题,介绍影响自己的那些自立自强、敢于创新、引领校园的登攀者,能体现真实情感,时长2分钟左右,可以采用小影等手机软件制作视频,要求个人原创完成,不得抄袭或转载作品要求学院、姓名、年级专业、联系方式命名。

3、11月20日前,学院将作品汇总后拷贝至自强社办公室,松竹园162房间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并颁发荣誉证书,优秀作品将通过“泰医自强社”微信公众号展示。

(七)2018年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获得者风采录

2018年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校内评审工作已结束,为了充分展现我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的精神风貌,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开拓进取、勇于实践、全面发展,学校决定编印泰山医学院2018年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获奖学生优秀事迹风采录。

1、征集对象

2017-2018学年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获得者

2、优秀事迹材料结构及文稿要求

   1)个人简介:150字以内,含姓名、性别、政治面貌、学院、年级专业班级、大学期间获得的重要奖项及重要荣誉(限校级以上)。所获奖项按奖学金、竞赛、荣誉称号等顺序填报,同一类奖项按级别由大到小逐级排列。

2)事迹正文:1000字以内,以第一人称行文。

个人事迹正文包括标题与内容两部分,题目要求概括准确、精炼,具有时代感和吸引力,有文内小标题者,文内小标题要求与标题立意相近;事迹要求真实突出,主题积极向上,具有感染力和号召力;文笔流畅,生动描述个人学习成长过程中的亲身经历、感人事迹、生活故事、心灵感悟,具有一定的情感深度。不要面面俱到,从思想上、学习上、工作上、品德上全面总结,要突出自身的优势,用1-2个小故事或事迹反映学生的亮点,给人以启发。

3)师长点评:100字以内,由学生所在学院领导或教授对获奖学生先进事迹进行精辟评述(要写明身份和姓名)。

4)照片:彩色照片,1张证件照,1张生活照。

3、先进事迹材料报送要求:各学院对学生申报的材料要严格审查,要请专业人员在文笔方面予以指导和把关。

4、11月20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发送3314562844@qq.com,主题标注:学院名称+奖学金风采录。

(八)2017-2018学年“弘毅”奖学金评选活动

1、评选对象:为在校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二年级及以上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申请并获得“弘毅”奖学金。

2、奖励标准:每人每年4000元

3、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现象;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的量化标准是学习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5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实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制度的学院,如将综合考评成绩作为“弘毅”奖学金考核指标,学生的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必须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50%。

同时,应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并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如下:

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学校和社会产生重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专家鉴定)。

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须通过专家鉴定)。

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学校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

在重要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为学校赢得荣誉。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获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全国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4、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弘毅”奖学金评选工作,在组织评选工作过程中,必须依据《泰山医学院“弘毅”奖学金评选办法》(泰医学字[2012]11号)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掌握评审标准,明确评审程序和申请条件,精心组织开展评审工作。

5、组织学生认真填写《泰山医学院“弘毅”奖学金申请表》(附件5)(一式两份与电子版),并附学生成绩排名情况和支撑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盖学办公章);汇总填写《泰山医学院“弘毅”奖学金推荐汇总表》(附件6)(一式一份,同时报送电子版),于11月30日前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子版发zzzx@tsmc.edu.cn。

2018年勤工助学先进个人评选活动

1、评选范围

参加校内勤工助学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2、评选条件、办法参照《泰山医学院学生勤工助学先进个人评选办法》文件规定。

3、评选名额

按勤工助学人数的10%评选先进个人,岗位人数不足10人的评选一人。

4、评选时间

请用工部门负责人指导学生填写《泰山医学院2018年度勤工助学先进个人申请审批表》(附件7),于1130日前将纸质版审批表(一式两份)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81023日

附件:

1. 泰山医学院“梦之翼”助学工程申请表

2. 梦之翼”助学工程报名汇总表

3. “我奋斗·我幸福”演讲比赛报名表

4. “我奋斗·我幸福”演讲比赛学院推荐汇总表

5. 泰山医学院“弘毅”奖学金申请表

6. 泰山医学院“弘毅”奖学金推荐汇总表

7. 泰山医学院2018年度勤工助学先进个人申请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