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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泰山医学院大学生自强之星寻访评选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8-03-19 编辑:学工处管理员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挖掘我校学生中直面困难、勇于担当、践行登攀、自强不息、追求卓越的学生榜样,传递自强、进取、感恩的正能量,营造关心、支持大学生自立自强、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学工处决定组织开展泰山医学院大学生自强之星寻访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说出你的励志故事”为主题,鼓励学生分享自立自强的人生经历,传递励志榜样正能量。

二、荣誉称号及名额

自强之星:10名,奖金5000元; 

自强之星提名奖:10名,奖金3000元; 

自强之星入围奖:30名,奖金1000元。 

三、申报条件

1.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曾获得各类奖助学金;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积极进取,乐观向上;

3.家庭经济困难且坚韧不拔,自立自强,在爱国奉献、道德弘扬、科技创新、自主创业、志愿公益、学习成绩、学生工作、身残志坚等某一方面或者多方面表现出非同一般的顽强毅力,有突出的自强事迹或个人成就,为当代大学生树立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时代榜样;

4.学业成绩优良,无不良嗜好,无不及格科目,无违纪现象。

四、参评方式

本次评选报名采用学院推荐、学生自荐相结合的模式。

1.学院推荐:各学院自即日起,挖掘学生励志、自强典型,在充分酝酿、协商、评议的基础上,推荐本单位24名候选人。由学生本人填写《泰山医学院自强之星学院推荐表》(一式两份),各学院写出推荐意见后,附个人成果、证书复印件等证明材料一式两份,于330日下午5点前报送泰医自强社办公室(松竹园162房间),逾期则视为放弃。

2.学生自荐:学生本人直接填写《泰山医学院自强之星自荐表》(一式两份),附个人成果、证书复印件等证明材料一式两份,于330日下午5点前报送泰医自强社办公室(松竹园162房间)。

所有参评人员需将表格的电子版+本人生活照发送至邮箱3314562844@qq.com,电子版和纸质版提交成功即为报名成功。电子版和纸质版提交的截止日期为330日下午5点,逾期不候!(注意:附件名称和邮件主题名称统称为“姓名+学院+年级+学院推荐/自荐”)

五、活动安排

1.资格审查和初评阶段(42-48日)

根据申报材料,资助中心组织学院老师、学生代表从各学院推荐的学生中选出35,从自荐学生中选出15人,共50名候选人进入复评。

2.自我展示和复评阶段(49-411日)

候选人进行自我展示,由教师代表、学院老师和学生代表进行复评,选出20名正式候选人参加终评,其余30名获得自强之星入围奖。

3.事迹展示及投票阶段(412-422日):

学工处将20名大学生“自强之星”提名候选人的事迹上传至活动网站、微信平台,接受广大师生网络投票;投票阶段,将通过学工处主页、微博、微信等媒体平台对活动进行专题报道;所有提名候选人须通过微博、微信与同学进行网络互动,全面展示自强事迹和个人风采。

4、综合推选及提名阶段(423-430日)

根据候选人“事迹典型性、投票支持率和个人参与度”等情况进行综合评选,最终推选出10名“泰山医学院自强之星”、10名“泰山医学院自强之星提名奖”获得者,并通过活动网站进行公示,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公示期间,如发现有事迹造假、夸大或网络投票作弊等情况,一经查实后将取消候选人的参评资格。

5.事迹宣讲及表彰阶段(5月上旬)

学校将于5月上旬举办大学生自强之星颁奖典礼,并成立大学生自强之星先进事迹报告团,分别在校本部和天外村校区举行巡回演讲,宣讲“自强之星”的先进事迹,号召全校同学深入学习他们的自强精神。

六、表彰和奖励

根据评定结果,授予10名学生“泰山医学院自强之星”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每人奖励人民币5000元;入围终评的另10名学生获得“泰山医学院自强之星提名奖”,颁发荣誉证书,每人奖励人民币3000元;入围复评的另30名学生获得“泰山医学院自强之星入围奖”,颁发荣誉证书,每人奖励人民币1000元。

成立泰医自强社顾问团,自强之星获得者将成为泰医自强社顾问团成员。

                  

                         2018319

 

附件1泰山医学院自强之星学院推荐表

附件2泰山医学院自强之星自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