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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全国大学生年度人物候选人的通知

时间:2017-03-15 编辑:

各学院、研究生处:

根据山东省委高校工委《关于推荐参加“第十二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开展候选人推荐工作。学校将在各学院推荐候选人中择优上报。

一、评选范围

全日制注册的中国籍学生,包括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

二、参选要求

1. 参选人在热爱祖国、敬业奉献、勤奋学习、科技创新、志愿服务、热心助人、见义勇为、诚实守信、孝老爱亲、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等方面表现突出;

2. 参选人事迹应主要集中在2016年;

3. 优先考虑曾受到党和国家及各有关部门各级各类表彰的优秀大学生;

三、报名材料

1.报名表。包括150字个人事迹简介,要求简明扼要、事迹突出,所列荣誉不超过3项,必须为省级(含省级)以上表彰。文件命名格式:××学院年度人物候选人×××报名表。

2.事迹材料。以第三人称方式撰写,字数限2000字以内,内容包括个人简历、事迹及所获省级以上奖励等部分,主标题要凝练推荐人的事迹,副标题为“××学院年度人物候选人×××事迹材料”。文件命名格式:××学院年度人物候选人×××事迹材料。

3.个人照片。正面免冠证件照(1寸2.5*3.5cm,413*295像素);‚其他能够反映参选人先进事迹和个人精神风貌的生活照片(5张以内,像素不小于1024*768)。照片命名格式:××学院年度人物候选人×××。免冠照和生活照只交电子版即可。

所有材料均为电子版,由各学院、研究生处于3月26日前统一打包发送至邮箱zzzx@tsmc.edu.cn.

附:报名表

2017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