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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寒假学生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01-20 编辑:

各二级学院、研究生部:

根据校历安排,我校2016寒假学生放假时间为::2016年1月21日至2016年3月4日,3月5日至6日报到,3月7日正式上课。各院(部)要高度重视学生安全稳定工作,做好寒假前安全排查,加强学生安全教育,认真落实值班制度和重要情况报告制度,杜绝各类安全、违纪事件的发生。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确保学生度过一个安全、稳定、祥和、愉快的假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寒假前安全排查,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工作

放假前,各院(部)要开展学生离校安全大检查,召开假期安全教育主题班会,开展安全知识、遵纪守法、自救防范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学习安全常识,强化纪律意识、安全意识,提高学生对突发事件及意外事件的防范能力,引导学生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防止被骗、被盗、车祸、火灾和食物中毒等事故的发生。具体注意事项如下:

1、各院(部)在学生离校前开展宿舍安全大检查,关闭所有日常电器、严禁使用违规电器,假期不在宿舍保存电脑、现金、银行卡等贵重物品,确保学生离校时宿舍断水、断电,杜绝失窃、失火等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2、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各院(部)要动员学生放假后及时回家,往返过程和寒假期间出行务必乘坐安全保险的交通工具。不乘坐无证、无照人员驾驶的交通工具。记住自己所乘车次及其他运输工具的车牌号码。不要随意向陌生人透露个人信息或联系方式,防止上当受骗,并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确保法律维权途径。

3、加强人身、财产安全教育。要增强防盗、防劫、防骗等安全意识,外出时不要携带贵重物品和太多现金,尽量少到人群密集之处,增强流感等传染性疾病防控意识。避免受到人身伤害。要提防网络、电信等形式多样的诈骗犯罪。

4、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引导学生养成文明的生活和行为习惯,树立良好的精神风貌。教育学生不要利用过生日、节假日、同乡会等进行过多的聚会,不大吃大喝,不铺张浪费;不赌博、不酗酒、不参与封建迷信活动、不参与非法宗教活动,充分认识非法传销的欺诈性、隐蔽性和危害性。不参与围观、静坐、游行等活动。在访亲会友和从事假期社会实践活动时,一定要同家人、师长保持联系,以防发生意外事故。

5、做好毕业班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加强毕业生心理辅导和思想教育,引导毕业生理性、辩证地认识就业形势,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和成才观,积极主动帮助毕业生解疑释惑,稳定毕业生心态;要高度关注就业困难的毕业生群体,了解他们的所需所急,尽可能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要加强对毕业生的法律法规、校规校纪教育,增强法制观念,对毕业生中存在的不良行为苗头要及时制止与引导;要加强对毕业生的就业安全教育,增强实习和求职过程中的防骗意识,远离招聘欺诈和传销陷阱。

6、教育学生离校前,应将个人在寒假里的去向和通讯地址告知辅导员,以便联系;到家时应向辅导员报声“平安”。学生必须按规定时间离、返校,如确有特殊原因需要推迟返校的,应事先向辅导员办理请假手续。

二、做好寒假期间学生教育管理工作

1、寒假期间,学生应返乡度假。因特殊情况需要留校的,由学生本人向院(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留校住宿,并将留校学生名单报送到大学生公寓管理中心。

2、各院(部)对留校学生要登记造册,专人负责,落实责任。做好留校学生的日常教育和管理工作,留校学生如需外出,须向院(部)和大学生公寓中心请假并做好出行情况登记。未经申请批准,擅自留校或中途返校的学生出现问题,需承担相应的个人责任。出现突发情况要及时上报学校有关部门,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3、各院(部)要经常走访留校学生,了解他们的生活情况,掌握思想状况,关注他们的身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特别要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帮扶工作,并结合实际情况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使学生度过一个安全愉快的假期。

4、加强学生在寒假期间的学习、社会实践、勤工助学、日常生活等方面的引导和教育,鼓励学生参加正当的、有益健康的各类社会文化或实践活动,注意身心健康。对集体外出进行社会实践、勤工助学的学生,院(部)及带队老师要做好安全预案,同时要进行必要的实践、求职安全教育。

三、认真落实值班制度和重要情况报告制度

1、各院(部)要做好寒假期间值班人员安排,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原则上不能离开学校,要及时了解和掌握学生情况。

2、建立安全防范和信息畅通机制。各院(部)寒假期间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值班记录,保持通讯通畅。

3、各院(部)要进一步完善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做到防患于未然。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不得隐瞒不报、迟报或漏报。

4、充分发挥学生干部的模范作用,进一步建立健全学生信息反馈汇报制度,保持辅导员与学生之间的信息畅通。

四、严格请销假制度,做好学生寒假后返校工作

各院(部)要认真统计学生返校情况,2016年3月7日下午下班前将《2016年寒假后未返校学生情况登记表》报送学生工作处管理科。对于未按时返校的学生,辅导员和班主任应及时了解相关情况,并督促其尽快返校。对不遵守请销假制度而未按期返校学生要查明原因,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请各院(部)切实落实本通知的各项工作内容与要求,抓好期末及寒假期间各项学生工作,确保校园的稳定有序、文明祥和。

预祝各位老师、同学新春愉快!

学生工作处

2016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