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勤工助学用工部门:
为使勤工助学工作与资助育人工作有机结合,实现“帮困助学、培养人才”的目标,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自立自强,积极参加勤工助学活动,推进我校学生勤工助学工作健康有序发展,现开展2022-2023学年“勤工助学先进个人”评选活动,表彰在勤工助学活动中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先进学生典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2-2023学年参加校内勤工助学的全日制在校学生,2023年秋季学期才上岗的学生除外。
二、评选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及用工部门各项规章制度,为学校教学、科研、生产、生活及校园管理等工作作出力所能及的贡献;
2、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目的明确,学习刻苦努力;
3、对勤工助学认识正确,工作积极主动,无缺岗记录且出勤累计在两个月以上;
4、自觉接受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与用工部门的职业道德教育,认真履行与用工部门达成的协议,工作认真负责,积极肯干,团结互助,协作精神强,无违纪和安全责任事故,保质保量完成所分配的任务;
5、生活勤俭节约,作风严谨。
三、评选名额
按用工部门勤工助学人数的10%评选先进个人,岗位人数不足10人的按照1人计算。
四、评选时间
请用工部门负责老师填写《勤工助学先进个人统计表》,电子版发送至报送勤工助学工资的163邮箱。指导学生认真填写《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勤工助学先进个人审批表》,于11月10日前将盖好章的纸质版统计表和审批表(一式一份)交至学工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济南校区122房间、泰安校区松竹园173房间。
联系电话:0531-59556762;0538-6229971
附件1:2022-2023学年勤工助学先进个人统计表(用工部门填写)
附件2:山东第一医科大学2022-2023学年勤工助学先进个人审批表(学生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