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切实发挥勤工助学育人功能,培养学生自立自强精神,增强学生劳动意识和实践能力,根据勤工助学有关文件要求,现将2026年春季学期本科生校内勤工助学上岗申请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全日制在校普通本科生。
二、申请条件
报名学生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优良;
2.学习刻苦,成绩良好;
3.吃苦耐劳,工作负责;
4.身心健康,团结协作;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者优先。
三、工作安排
1.各学院须做好勤工助学政策解读工作,积极引导学生通过参与勤工助学活动。提升主动克服困难的实践能力、强化劳动意识、涵养自强自立精神,通过勤工助学实践,全面提升学生在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的综合素养,切实发挥勤工助学育人实效,助力学生成长成才。
2.组织动员学生报名,重点推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与勤工助学。
组织学生填写《学生勤工助学申请表》(附件1),报名本学院勤工助学岗位的,由学院留存;报名部门勤工助学岗位的,待录用后由用工部门收齐、签署意见后统一报送资助中心。
掌握本学院具有参加勤工助学意愿的学生名单。认真填写整理《学生勤工助学申请汇总表》(附件2),4月10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dfmuqgzx@163.com,此表每个学院都要摸底后报送。
3.用人单位和学生双向选择面试。通知已报名学生进入勤工助学官方群,群号:598651745,资助管理中心会定期发布勤工助学岗位。
职能部门勤工助学岗位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协助组织开展上岗申请和面试。学院内部设置的勤工助学岗位学生报名、面试均由学院自行组织完成。
4.安排专人负责本学院勤工助学岗位管理工作,维护“学工平台”数据信息,按时报送勤工助学考核情况。
5.严格按照学工平台岗位数设岗,在限额内合理分配,以实验室、教学科研辅助等岗位为主,严格控制行政助理岗位数。岗位情况如有变动,4月10日前提交《用工部门勤工助学岗位申报表》,须具体到科室/实验室。
6.充分发挥勤工助学育人功能,学院勤工助学岗原则上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主,比例不低于70%。
联系人:张老师,电话0531-59556762。
材料递交:济南校区惟实楼205房间;泰安校区松竹园173房间。
附件:
1.《学生勤工助学申请表》
2.《学生勤工助学申请汇总表》
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