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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低保、重残、建档立卡学生参保的追加说明

时间:2018-11-12 编辑:学工处管理员

 

研究生处、各二级学院:

根据泰山区社保局最新通知,泰安市加大对低保、重残、建档立卡学生的资助力度,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以免费参保,现将具体要求说明如下:

一、低保

要求:学生本人享受2018年度低保政策;

所需材料:低保证明信原件。

二、重度残疾

要求:学生本人一级、二级残疾;

所需材料:残疾证复印件和证书原件照片电子版(请用学生姓名命名,仅需有等级和学生信息的页面)。

二级以下残疾等级学生不再享受优惠政策,需全额缴费210元。

三、建档立卡

(一)要求:脱贫属性必须是“未脱贫”或者“已脱贫享受政策”。

(二)具体说明

1、泰山区生源建档立卡学生

学生不需准备任何材料,不再计入《2018年秋季学生参保报名表》,由泰山区社保局根据扶贫办数据直接予以办理参保事宜。

2、岱岳区、新泰市、肥城市、宁阳县、东平县、泰安高新技术开发区、泰安旅游经济开发区建档立卡学生

由生源地市县区的社保部门根据扶贫办数据直接予以办理参保事宜,不再计入我校学生报名名单,如有疑问请咨询当地社保部门。

3、省资助中心提供名单的建档立卡学生(即省定标准及以上)

学生不需准备任何材料,不再计入班级报名名单,由学校资助中心统一为其办理办理参保事宜。

4、以上两项除外的其他建档立卡学生

学生需提供由生源地扶贫办出具的、注明脱贫属性的建档立卡证明信原件。

四、与原通知冲突的地方,以本说明为准。

五、《2018年秋季学生参保报名表》相应填写示例

 

 

                             2018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