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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生缴费参加2019年度泰安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通知

时间:2018-11-06 编辑:学工处管理员

 研究生处、各学院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是满足大学生基本医疗需求、提高大学生健康水平的重要保障。根据泰安市泰山区社保局通知,依托学校对在校大学生集中征缴参保费用。

大学生可以选择在校或者在生源地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现将2019年度泰安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泰安市大学生参保优惠政策

泰安市居民个人2019年度缴费设立210元和320元两个档次,大学生在校参保享受优惠政策,按照210元标准缴费,享受320元医保报销档次。2018年度享受低保、重度残疾(学生本人)和建档立卡待遇的学生享受政府70%的补助,个人缴费标准为63/人。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每人每年490元)相结合的筹资方式建立社会统筹基金,是一种社会福利性质的保险,用于解决普通居民重大疾病的医疗报销问题。

缴费后可享受包括住院医疗、门诊慢性病医疗、门诊统筹医疗(定点医院为校医院)、意外伤害待遇、生育医疗、大病医疗保险等医疗待遇。

二、缴费标准和医疗年度

在校大学生2018年缴费标准为210元/人,低保、重残或建档立卡学生缴费标准为63/人。

低保家庭学生需出具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明信2018年享受低保待遇,重度残疾学生本人需提供残疾证复印件,证件或证明信中必须有学生本人的信息。建档立卡学生名单以已发送各学院的名单为准(全校共296人),名单之外的其他省份、级别的建档立卡学生需提供当地扶贫办证明。

2018级新生缴费后,自2018年9月1日开始享受医保报销待遇,常规医疗年度为2019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缴费范围和方式

全体在校本专科、研究生均可自愿报名参加。鉴于医保缴费标准有逐年递增趋势,经医保办同意,采用每年一收一缴的方式缴纳。

在生源地缴纳2019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学生,需提交《在家缴费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声明》。

四、缴费形式

学院为单位收齐保费,11月8-15日由经办人到校本部财务处结算中心刷卡缴费缴费填写《泰山医学院进账单》模版见附件4,请用手机拍摄《进账单》和POS机刷卡小条照片,打印后请经办人在纸质材料上签名,与学院报名材料一起上交

五、提交材料时间及要求

以下材料由学院汇总打印,并于201811月15前提交,电子版请发送至zzzx@tsmc.eud.cn

1、《2018年秋季学生参保报名表》、《2018年秋季学生参保报名班级统计表》(附件1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学工办公章,同时提交电子版

2、收集并打印财务处缴费进账单POS机小条照片,经办人手写签字,同时提交电子版

3、低保证明信、重残人员证书复印件或者建档立卡证明一式一份,请在右上方注明学院、学生姓名、班级、手机号和报名表中的序号等信息。已发送到学院的建档立卡名单中的学生不需要提交证明。

42018年秋季学生在家参保名单》(附件4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学工办公章,同时提交电子版

5、在家缴费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声明》由学院留存备查。

六、可能会出现的情况:

1、缴费后医保将在20191月1日正式生效,2018级新生如在20189月9日至12月31日出现住院等医疗需要,请在入院时及时咨询学工处资助中心。

2、已有工作经历的研究生等学生,如果已经加入泰安地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者基本养老保险,不再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可以向职工医保管理部门咨询缴费事宜,以保障个人医疗待遇不受影响。

3、首次在校缴费的泰山区以外的泰安市生源学生,需先电话联系生源地居民医保部门进行减员后再在校报名,未减员的学生其居民医保信息将不能调入我校;在家缴费或上一年度已在学校缴费参保的老生请忽略此条。

学生可以关注微信公众号“泰医自强社”,进入公众号点击下方“资助百科”查看医疗保险有关说明。

未尽事宜请致电6229971(办公室:松竹园一楼A173室

泰山区社保局居民医保简介及办理指南:

http://www.tsqsi.cn/class_yw.asp?class_id=19&nclass_id=55

 

附件:1、2018年秋季学生参保报名表(含班级统计表)

      2、财务处结算中心缴费进账单填写说明

3、泰安市有关政策文件

4、2018年秋季学生在家参保名单

5、在家缴费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声明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8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