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生处:
根据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流程,学生在生源地教育局办理贷款手续后,需高校在贷款业务管理系统录入贷款回执校验码,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各学院统一收取《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填写格式见附件1),由各学院汇总后,填写《2018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汇总表》(见附件2),于9月10日(星期一)下午6点前,将本学院学生贷款受理证明原件及汇总表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松竹园173房间),《汇总表》电子版发至zzzx@tsmc.edu.cn。
注意:回执原件排列顺序和汇总表顺序需一致!
2、非国家开发银行经办的助学贷款,如本人有回执或其他证明材料,请一并上交,并统计在《汇总表》最后,同时在备注栏注明经办金融机构名称。
3、2018级新生生源地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在新生报到现场绿色通道处收取。
附件1:受理证明填写格式
附件2:《2018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汇总表》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8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