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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山医学院关于做好洪涝等自然灾害受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08-30 编辑:学工处管理员

各学院:

8月份,受连续台风特别是“温比亚”带来的强降雨影响,我省部分地区遭受严重洪涝灾害,并给灾区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一定损失。为实现精准资助,保障我校受灾家庭学生入学后的学习、生活,学校将为受灾学生安排相应的资助,具体安排如下:

一、新生资助

1.资助范围

我省寿光市及其他地区因受洪涝等自然灾害导致生活困难的2018级本专科学生、研究生。

2.资助办法

1)通过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

2)给予临时困难补助、路费补贴、勤工助学等资助。

3.资助种类

1)临时困难补助:根据受灾情况,给予不低于1000元的临时困难补助。

2)路费补贴:学生本人来校汽车票,硬卧、硬座火车票或高铁二等座票一张。

3)勤工助学:根据学生本人意愿,优先安排校内勤工助学岗位。

4.申请方式

1)填写《泰山医学院困难学生补助审批表》(登录泰山医学院学生工作处主页http://sa.tsmc.edu.cn/info/1021/1692.htm下载),在申请理由中如实填写所在家庭在灾害中的损失情况。

2)提供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办出具的家庭受损情况证明、图片等作为佐证材料。证明中要体现学生姓名、身份证号、受损情况等。未注明受损情况的不享受本次资助。

3)申请材料电子版(图片)发送至zzzx@tsmc.edu.cn,邮件名:受灾资助+本人姓名,也可于新生报到当天在“绿色通道”现场申请。咨询电话:0538-6229971

二、在校生资助

1.资助范围

我省寿光市及其他地区因受洪涝等自然灾害导致生活困难的泰山医学院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研究生。

2.资助办法、种类

参照新生资助办法、种类。

3.申请方式

1)填写《泰山医学院困难学生补助审批表》,在申请理由中如实填写所在家庭在灾害中的损失情况。

2)提供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办出具的家庭受损情况证明、图片等作为佐证材料。证明中要体现学生姓名、身份证号、受损情况等。未注明受损情况的不享受本次资助。

3)申请材料电子版(包括受灾情况图片)、纸质版请交辅导员初审,各学院汇总后将相关材料报送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时间要求

1. 学生个人申请截止时间:2018910日。

2. 各学院将学生材料(包括困难补助审批表、受灾地出具的证明复印件、车票等)审核后于911日前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相关要求

1.各学院要以班级为单位开展一次全面调查,详细了解来自灾区学生的家庭受灾和经济困难情况。重点了解因受灾导致家庭房屋倒塌、家庭养殖和种植业严重受损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对家庭经济受损暂时不能提供相关证明的学生,要通过多渠道核实后为学生申请学校常规临时困难补助。

2.各学院要积极调剂勤工助学岗位,优先安排受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展勤工助学活动。对于本学院因岗位所限而无法安排的学生,将名单报送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由中心统筹安排解决。

3. 各学院要利用各种形式,做好受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关心和引导学生树立信心、克服困难、稳定情绪,鼓励学生积极乐观学习、生活,给予学生精神鼓励和情感关怀。

全部学生入学后,各学院要按照学校资助工作的统一安排,优先将受灾家庭学生、重点将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认定为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纳入我校学生资助工作体系,让学生充分、及时享受到国家、学校和社会各项资助政策,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特别是受灾家庭学生解决后顾之忧。

                            

学生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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