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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各项奖助学金评定发放情况自查工作的紧急通知

时间:2017-12-26 编辑:学工处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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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2016-2017学年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校级奖学金,2017年秋季国家助学金等评选、资金发放工作已结束。根据省资助管理中心紧急通知,现对各项奖助学金的评定、发放工作进行自查,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自查项目

2016-2017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校级奖学金,2017年秋季国家助学金。

二、自查内容

1、评审条件、程序、结果是否公开、公平、公正,特别是结果是否公示;

2、各项奖助学金申请过程是否存在不公平、不合理的限制;

3、评审过程是否严格符合程序规定;

4、学生各项表现是否符合获奖条件;

5、是否存在奖助学金二次分配现象;

6、是否存在平均分配奖助学金现象;

7、是否存在用奖助学金作为班级聚餐经费违纪现象。

三、自查要求

1、各学院应按自查项目及内容,逐项核查,并如实填写《泰山医学院各项奖助学金评审管理自查表》,并经分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字确认,14日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如果存在违纪违规情况,需要提交整改方案。整改方案包括违规事项、违规金额、违规原因、整改措施及完成时间等内容。

3、凡工作中存在各类违规操作的、或学生投诉,经核查违纪现象属实的,学校一律责成学院交回已发放的奖、助学金,取消相关学生今后的评奖评优资格,并在全校范围进行通报。

4、各学院应监督指导学生合理使用奖助学金,引导学生学习国家关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助学金有关政策规定等文件精神,加强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禁止进行二次分配或者以提留班费等各种名义侵占、挪用学生的奖助学金;禁止安排学生平分奖助学金;禁止将奖助学金挪用做班级聚餐、毕业生酒会费用等违纪现象的发生。

5、学校将组织人员对奖、助学金获得者进行电话问谈或当面约谈,到学院实地走访,调查了解奖助学金的评审发放情况,对学生反映的问题与投诉进行及时核查。

6、各学院应以奖助学金评选发放工作为契机,通过开展有关感恩、诚信、励志等方面的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大对受助学生的教育和引导,强化学生诚信、感恩意识,激励广大学生奋发向上,促进优良学风建设。

四、奖助学金政策咨询电话

资助管理中心  6229971

附件:泰山医学院各项奖助学金评审管理自查表

学生工作处

2017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