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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清明节期间学生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04-01 编辑:

各二级学院:

根据校历安排,我校2017年清明节假期时间为4月2日到4月4日。为做好假期间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特作以下通知:

一、高度重视安全稳定工作

各学院要深刻认识做好学生安全稳定工作的重要意义,保持高度敏锐性和工作责任感,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要充分考虑到影响安全稳定的各种因素,增强忧患意识。本着对学生高度负责的精神,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的安全稳定工作。

二、加强安全教育,做好安全防范

1.各学院要对学生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防自救自护能力,防止被骗、被盗、车祸、传染性疾病及食物中毒等事故的发生,尤其清明假期是祭祀用火高峰期,要特别开展防火安全教育,增强学生防火意识;要对学生进行遵纪守法和道德规范教育;教育学生谨防被不法分子利用而陷入传销陷阱,谨防被不法培训机构欺诈;要教育学生区分各类信息,增强明辨是非、辨别谣言、抵制谣言的能力,严格遵守互联网法律法规,文明上网,自觉远离网络谣言,切实做到不信谣、不传谣,坚决做网络健康环境的维护者。

2. 要重点做好学生宿舍的安全工作,严格落实各项防火、防水、防盗等措施。要提醒留校的学生保持宿舍正常秩序,按时作息,不在宿舍自炊,不违章使用电器,不酗酒滋事,不留宿校外人员。学生离开宿舍时,一定要关好门窗,切断电源,防止被盗事件和火灾的发生。

3. 要做好假期前的安全检查工作,彻底排查安全隐患,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严格学生请销假制度

严格执行学生请销假制度,原则上不允许提前离校。假期间,不得以学校或学院名义组织学生外出旅游。对于学生自发的出行活动,必须做好安全教育与引导工作,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学生假期外出、旅游或回家探亲要向学院请假,说明出行的时间和地点,按期返校。对不按要求履行相关手续,未经准假擅自离校和无故不按期返校的学生,学校将根据《泰山医学院学生管理规定》(泰医办字[2006]4号)严肃处理。

四、切实做好假期值班工作

假期间,各学院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工作。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值班纪律,保持通讯畅通,严守工作岗位。同时,要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学生干部的作用,随时掌握学生动态,确保能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发现问题,及时有效处置,并及时、如实上报。

五、按时报送学生返校信息。学生返校后,各学院要及时清查本单位学生返校情况,于4月5日上午10点前将相关信息报送学生工作处管理科,zzzx@tsmc.edu.cn

各学院放假前要把本通知精神传达到全体同学。学生工作人员要明确责任,落实措施,保证各项工作万无一失,对因本通知精神落实不到位而引发事故的,学校将按照学校有关要求追究责任。

学工处

2017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