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推荐2017年山东高校十大优秀学生的通知

时间:2017-04-05 编辑:

各二级学院: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关于评选2017年山东高校十大优秀学生的通知》(鲁高工委通字[2017]20号)通知精神,现开展2017年山东高校十大优秀学生推荐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和本、专科生。

二、推荐人数

每个学院限推荐候选人1名,学校择优推荐2人参加评选。

三、评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具有强烈的进取心和社会责任感。

2.自觉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社会公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崇尚科学,身心健康,勤俭节约,乐于助人,在同学中享有较高威信。

3.学习成绩优秀,每年均获一等奖学金(或校级以上奖学金),且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总分排前三名。研究生要有比较突出的科研成果。

4.曾获得校级(含校级)以上荣誉称号。

5.除具备以上条件外,参选学生还需在以下至少一项中具有突出表现:勤奋好学、自强不息、创新创业、热心助人、志愿服务、诚实守信、见义勇为、敬老爱亲等方面具有突出成绩或感动他人的事迹。

四、报名材料

1.报名表。包括150字个人事迹简介,要求简明扼要、事迹突出。所列荣誉为校级以上表彰。电子版命名格式:××学院2017年山东高校十大优秀学生候选人×××报名表。

2.以第三人称方式撰写事迹材料,字数限2000字以内,内容包括个人简历、事迹及所获校级以上奖励等部分。主标题要凝练推荐人的事迹,副标题为“××学院2017年山东高校十大优秀学生候选人×××事迹材料”;文件命名格式:××学院2017年山东高校十大优秀学生候选人×××事迹材料。

五、报送要求

1.各学院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好评选活动,确保推荐工作公正、公开、透明。

2.请将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1)、信息采集表以及2千字左右典型事迹材料一式一份,于4月10日报送至学工处,同时将推荐表、个人事迹材料、信息采集表(见附件2)电子版发至zzzx@tsmc.edu.cn。

附件:1.2017年山东高校十大优秀学生候选人推荐表

2.2017年山东高校十大优秀学生候选人信息采集表

学生工作处

2017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