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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16年度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 (含直招士官)学生国家资助申请材料的通知

时间:2016-09-29 编辑:

各学院:

为做好我校2016年度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生国家资助申请及材料审核报送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相关要求

1、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生国家资助工作,关系学生切身利益,应认真做好申请材料的接收及审查把关。

2、本批次国家资助的对象包括:

(1)2016年参军入伍的应届毕业生和往届毕业生,包括直接招收为士官的应往届毕业生;

(2)2016年参军入伍的在校生;

(3)2016年返校的退役复学生;

(4)上一年度各类遗漏人员。

3、下列学生不享受国家资助:

(1)在校期间已免除全部学费的学生;

(2)定向生、委培生;

(3)其他不属于服义务兵役到部队参军的学生。

二、报送材料

10月20日前提交以下材料:

1、入伍学生和直招士官个人的《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原件2份(通过大学生征兵报名系统在线填写、打印本表,手填及复印无效,“存入银行”一栏“开户银行账号”需填写学生本人农业银行卡号);

2、入伍学生个人的《入伍通知书》复印件1份;

3、退役复学学生的《学费减免申请表》原件2份(申请学生通过大学生征兵报名系统在线填写、打印本表,手填及复印无效);

4、退役复学学生的退役证复印件1份。

联系人: 李老师

联系电话:0538-62299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