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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招募2016年“校县结对”帮扶志愿者的通知

时间:2016-06-16 编辑:

各二级学院:

根据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开展2016年“校县结对”帮扶工作的通知》精神,2016年学校继续开展校县结对活动,选拔学生到部分县教育局资助中心志愿服务,协助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根据全省县教育局资助中心岗位设置和我校生源地助学贷款统计情况,现将我校2016年度“校县结对”帮扶工作报名通知如下:

一、组织形式

采取招募志愿者的形式,自愿报名参加。

二、申请条件

1.思想觉悟高,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

2.有一定的组织和协调能力,集体观念和大局意识强,善于沟通,有团队精神。

3.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良好,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

三、申请原则

1.生源地原则。暑假期间安排志愿服务的学生到生源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开展志愿服务,不提供住宿,原则上要求学生家庭居住地在生源所在县(市、区)城区内或周边附近,且到生源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地点交通便捷、安全。

枣庄市、临沂市、聊城市、菏泽市、日照市和泰安市生源学生。

2.自愿原则。参与志愿服务的学生均自愿申请。

四、工作内容

协助做好生源地贷款学生的资格审查、合同签订、回执打印、档案管理等业务。

五、工作时间

2016年暑假期间,具体工作时间由各县市教育局具体安排。

六、奖励和工作报酬

1.对于表现优秀的志愿者按一定比例评为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和勤工助学先进个人。

2.根据国家和山东省学生资助中心有关勤工助学规定,勤工助学学生每天工作不超8小时,每小时8元,学校将按照实际工作时间给予补贴。

七、工作要求

1.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宣传和动员,引导在校大学生树立感恩奉献意识,积极参与志愿帮扶活动,展现我校学生风采。

2.二级学院要严格申请条件,做好评审推荐工作,并于6月21日前将报名统计表(纸质版、电子版)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附件: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校县结对”帮扶志愿者申请表

2.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校县结对”帮扶志愿者报名统计表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6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