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第二批山东高校辅导员名师工作室评选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5-11-03 编辑: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整合资源,搭建平台,推动我省高校辅导员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省委高校工委决定依托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山东大学)开展第二批山东高校辅导员名师工作室评选活动。为做好我校辅导员名师工作室申报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全校在编在岗专任辅导员。

二、申报条件

1.辅导员名师工作室所在二级学院高度重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体制机制健全,辅导员队伍建设有力,工作基础扎实,经验丰富,成效显著。

2.辅导员名师工作室成员拥护党的基本理论、路线、方针和政策,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热爱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工作勤恳扎实,品行端正、师德高尚。

3.辅导员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必须是正式在编的专职辅导员,连续从事辅导员工作6年以上且具有长期从事辅导员工作的意愿,年龄不超过50岁。

4.辅导员名师工作室主持人近五年应主持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的省级以上科研立项1项以上或主编出版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著作1部以上。

5.辅导员名师工作室主持人近五年应以第一作者在CSSCI期刊上发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论文1篇以上或科研成果获得过省级以上奖励。

6.辅导员名师工作室主持人个人近五年应获得过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的省级以上荣誉称号。

7.辅导员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及其成员师生满意度高,所带学生无重大违纪和重大事故发生,学生个人和学生团体获得过校级以上荣誉。

8.辅导员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及成其员所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有突出特色,取得突出成绩,在学术研究方面,方向明确,研究深入,有相关的研究基础和一定的学术积累,并能将学生工作和学术研究有机结合,运用到实践中去,获得广泛认可。

三、评选方式

1.此次申报为不限项申报,鼓励跨学院、跨专业联合申报。

2.所申报项目经校评定小组评定后择优推荐一项参加省级评选。

3.所有申报人员请填写《名师工作室申报表》,并于11月13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两份交至学工处就业指导中心,电子版发至xgc@tsmc.edu.cn.

学工处

2015.11.03

附件:名师工作室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