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教育厅鲁教学字〔2015〕7 号文件精神,学校现开展2014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日制研究生、本专科(高职)生,学生班集体(不含 2014 级新生及其班集体)。
二、评选比例:
各学院具体名额见附件一。
三、评选要求:
评先树优是加强学生教育管理的重要措施,是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推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不断发展的有效手段。各学院要充分认识评选工作的重要意义,遵守公开、公平、公正、民主的原则,坚持公示制度,切实做好本次评选推荐工作,具体评选条件如下:
(一)优秀学生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思、邓小于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热爱集体,团结同学;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模范遵守学生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
2、热爱所学专业,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学习成绩优异。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4、学年内获得校级优秀学生称号,或在某—方面成绩特别突出。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素养,遵纪守法,为维护学校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稳定学校大局积极开展工作。
2、热爱集体,团结同学,积极承担社会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创新意识,工作成绩优异,为校院和班级工作做出突出贡献。
3、能正确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学风严谨,成绩优异,学年内无考试不及格现象,综合测评成绩优秀和德育测评成绩优秀。
4、学年内获得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或在某一方面成绩特别突出,为学校工作做出重大贡献。
(三)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
1、班委成员政治坚定,作风扎实,勇于创新,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凝聚力强,能充分发挥班委在班级中的核心作用,团结带领全班同学积极开展思想教育、科技文化和文娱体育活动,课余生活丰富多彩。
2、班风积极向上,朝气蓬勃,健康文明;全班同学热爱集体,崇尚科学,遵纪守法,班内无重大违纪行为;在各项集体活动中成绩显著,能圆满出色地完成校院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3、全班同学作风严谨,勤奋好学,互帮互学,学习成绩优良。
4、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原则上全体成员能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5、学年内被评为校级先进班集体,或在某方面成绩特别突出。
四、材料要求:
经公示无异议后,组织候选人和候选班集体分别填写《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登记表》、《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山东省高等学校先进班集体登记表》(见附件二,一式2份,双面打印),由学院填写推荐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名单》、《推荐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干部名单》和《推荐山东省高等学校先进班集体名单》,一并于2015年4月14日下午5点前报送学工处资助中心,同时将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zzzx@tsmc.edu.cn。
附件:
1.2014年省级优秀名额分配表
2.省级优秀学生登记表等
3.省级优秀学生推荐名单等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