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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届毕业生教育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5-09-25 编辑:

各学院:

毕业生教育工作是学校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为做好2015届毕业生教育工作,教育引导毕业生以昂扬的姿态和饱满的精神踏上人生新起点,迈好走向社会的第一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学校2015年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会议精神,通过开展主题鲜明、贴合毕业生实际的教育活动,创新设计活动载体,营建文明奋进、积极和谐、感恩温馨的毕业离校氛围,增强毕业生归属感,增强其热爱母校、服务社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教育引导毕业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教育内容

(一)理想信念教育 要引导毕业生把个人的发展方向与国家的发展、祖国的建设结合起来,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教育活动要注重理论联系实际,着重解决学生比较关心的重大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要重点突出理想信念教育对大学生的现实要求,各学院要结合自身专业和工作特点,通过典型人物宣传、网络媒体推送宣介、专题报告会等方式,引导毕业生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远大理想和抱负,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把握机遇,乐于实践,勇敢迎接人生挑战。

(二)形势政策和就业创业教育 落实学校、学院、班级三级联动政策宣讲网络,帮助毕业生客观分析、正确把握当前的就业形势,全面了解专业前景,树立正确的就业观、择业观,正确处理就业与深造、职业与事业的关系,积极引导和鼓励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自主创业,增强就业信心,提高毕业生适应社会的能力。要掌握每位毕业生的就业去向,对仍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要耐心细致进行个性化指导及相关咨询服务活动,以增强他们的就业能力。要高度重视贫困家庭学生的就业工作,切实落实国家政策,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帮助其落实就业岗位。

(三)安全教育 安全教育是毕业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各学院要本着对广大学生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毕业生饮食、交通、防火、防盗、防侵害、防事故、防斗殴、防诈骗、防传销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强化安全意识,提高防范能力,认真排查安全隐患,让毕业生人身、财产安全得到保障,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要加强毕业生的就业安全教育,通过劳动法、合同法的讲解以及典型就业陷阱事例教育等,增强毕业生的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使其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确保人身、财产及重要证件等的安全,切实保障毕业生求职和离校过程中不出现安全责任事故。

(四)心理健康教育 各学院要全面、及时掌握毕业生的最新思想动态,针对毕业生的实际情况,各毕业班辅导员、班主任要深入毕业生班级、宿舍中,开展交心谈心工作。引导并帮助毕业生正确处理好离校情绪、就业困惑、环境变化等带来的影响,缓解可能存在的心理困惑和情绪波动,加强学生心理承受能力、环境适应能力的培养,帮助毕业生顺利度过关键期,以积极上进的精神面貌去面对以后的挑战。要重点关注家庭经济困难、就业困难、学业困难等特殊学生群体。

(五)感恩教育和爱校荣校教育 各学院要注重引导毕业生回顾自己的大学成长历程,心系母校,情留母校,感念老师培育之恩,感谢同学互助之情,强化爱校尊师意识。组织开展“学校培养我成才,我为学校添光彩”、“为母校做一件有意义的事”、“为师弟师妹留下一席话”等形式多样的活动,纪念这段难忘时光,并以此为契机,对全体大学生进行爱国爱校、奉献荣校教育,引导毕业生学会感恩,倡导恩情不忘、积极回报父母、回报母校、回报社会的良好品格和行为。

(六)诚信教育 要广泛深入地开展以诚信为主题的系列教育活动,要结合典型事例和案例,引导毕业生正确处理就业择业过程中容易遇到的各种与诚信有关的问题,规范自身就业择业行为,强化合同意识,以客观、真实、严肃、认真的态度对待自我推荐和签约;要根据大学生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要求,有针对性的做好在校期间申请助学贷款学生的诚信教育工作,帮助其详细了解个人信用记录、助学贷款还款确认手续等相关知识,按要求做好毕业后还款申办的有关手续。

(七)遵纪守法,文明离校教育 在毕业生中深入开展以遵纪守法教育,增强他们的法制观念,使他们做到知法、懂法、守法;在广大毕业生中大力倡导文明离校之风,教育他们严格遵守校规、校纪,爱护母校的一草一木;引导广大毕业生采取有意义的形式开展毕业纪念活动,组织毕业生重新学习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加强校规校纪教育,严禁酗酒闹事;保持毕业生的良好形象,为自己的师弟、师妹们树立榜样,给母校留下美好的印象,也为自己的大学生活划上一个圆满的句号。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学院要充分认识开展毕业生教育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毕业生教育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教育活动顺利开展。

(二)周密部署,精心组织 各学院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周详考虑各种因素,在总结以往毕业生教育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积极创新,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制定详细的教育活动计划,计划要科学合理,人员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请各学院于2015年6月15日前将活动计划和安排表交学生工作处学生就业指导中心,7月6日前将毕业教育总结交学生工作处学生就业指导中心(计划和总结需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电子版发至jyzd@tsmc.edu.cn)。

(三)注重宣传,营造氛围 各学院要充分借助各类媒体对教育活动中好的做法、先进事迹加强宣传,扩大教育活动的影响力与辐射面,形成良好氛围,确保教育效果。

(四)加强引导,骨干带动 要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学生干部等学生骨干的模范带头作用,畅通信息渠道,制定并严格落实毕业班学生干部责任制,要求毕业生学生干部在稳定学校正常秩序、文明离校等各项工作中以身作则,协助辅导员做好毕业生的思想教育工作。 各学院可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本学院毕业生的专业特点、就业形势和就业状况等,有针对性地做好毕业生的思想教育工作,确保广大毕业生思想稳定,让落实就业岗位的同学开心离校、待就业的同学宽心离校、就业困难的学生有信心地离校。

学生工作处

201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