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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学费减免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11-07 编辑:学工处管理员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国家资助政策,帮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山东省学生资助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办法》(鲁教财函[2022]87号)和《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 内设学生资助经费管理办法(暂行)》(校(院)字[2021]209号)精神,现将2023-2024学年学费减免工作通知如下:

一、减免范围

全日制在校普通本科学生。

二、减免对象

(一)山东省籍国家和省级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名单另行通知。

根据鲁财教〔2016〕61号文件精神,免除山东省籍国家级和省级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全额学费,学校不得提前收取学生学费;建档立卡学生需通过缴费平台自行缴纳住宿费。

(二)孤儿、烈士子女、残疾军人按照有关政策要求,享受全额学费减免。

(三)事实无抚养人学生、中重度残疾学生、患重疾学生等学校认定的特殊困难学生,以及因意外(如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家庭成员遭遇突发重大疾病或意外、新冠疫情)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

审核通过后,将按照实际学年学费的30%-100%减免,最高不超过8000元/人/年。

三、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

(二)能正视生活困难,自强不息,积极上进,勤奋学习;

(三)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勤工助学和志愿服务活动;

(四)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生活节俭;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学费减免:

1.2022-2023学年因考试作弊或其他违纪行为受到上级有关部门或学校处分者;

2.符合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条件,无故不愿申请者。

(六)隐瞒家庭经济实际情况、提供虚假信息的,将追回资助助金,并根据情节给予相应处分。

四、有关要求

各学院根据第二和第三项认真审核申请学生减免资格,结合学生已受助情况确定推荐减免名单,并指导学生填写《申请表》和《汇总表》。

(一)建档立卡学生填写《建档立卡学生免学费申请表》(附件一),纸质一式一份。各学院应通知建档立卡学生不需缴纳2023-2024学年学费,并提醒学生通知家长已在校享受建档立卡学费减免待遇。

(二)非建档立卡学生填写《学费减免审批表》(附件二),纸质一式一份。

(三)各学院汇总填写《2023-2024学年学费减免推荐名单》(附件三),报送纸质版一式一份及电子版;

(四)烈士子女、残疾军人、残疾学生等特殊类别学生请附相关佐证材料(PDF版)。

请各学院将相关材料收齐后,于11月16日前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邮箱:zzzx@sdfmu.edu.cn, 电话:59556762、6229971。

附件:1.建档立卡学生免学费申请表

    2.学费减免审批表

    3.2023-2024学年学费减免推荐名单

学生工作部

2023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