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根据学校安排,我校国庆放假时间为10月1日至10月7日,共七天。为让学生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全有序的假期,各学院要切实依照学校规定和相关要求,认真做好假期学生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加强教育,集中开展安全宣讲各学院要本着对学生负责的精神,牢固树立“责任重于泰山”的观念,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严...
根据山东省《关于做好2018年高校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鲁学助〔2018〕31号)精神、《泰山医学院国家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泰医学字[2012]6号),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个人申请,各学院评审委员会初评,学校评审领导小组终审,现将2017-2018学年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拟推荐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18年9月25日至9月29日。联系人:刘老师 李老师联系电话:6229971附件:2017-2018学年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拟...
各学院:根据《关于做好高校2018年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鲁学助〔2018〕31号)精神和《泰山医学院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现将2018-2019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一、评审范围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在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二、评审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5、家庭经济...
各学院: 精准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做好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前提,是决定资助政策落实效果的基础性工作。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意见》(鲁教财字[2017]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鲁学助(2017)7号)文件精神和《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规范》(2018年7月下发,见附件1),为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现将我校2018-2019...
各学院: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现将2018年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2018年参军入伍在校生、应往届毕业生学费补偿请通知学生或家长到入伍所在地征兵部门办理学费补偿或贷款代偿手续,并将《应征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及《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填写打印)于10月29日前寄送至我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人:李亭,电话:0538-6229971,单位:...
各学院、研究生处:为表彰优秀学生,发挥先进学生的模范带头作用,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现开展2017-2018学年校级优秀学生等评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一、评选项目和比例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硕士研究生,各学院人数以有学籍、在校实际学生数为准。(一)优秀学生标兵:从本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中择优推荐、评选,原则上不超过20人。(二)优秀学生:学生总数的10%。(三)优秀学生干部:学生干部总数的...
各学院:根据《泰山医学院 “奖学金、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经费管理使用规定》文件精神,现开展2017-2018学年校级奖学金的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标准和范围本次校级奖学金评选工作限于2017-2018学年,以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为依据,面向全日制大二及以上本专科学生中品学兼优者。一等奖学金每学年1500元,评选比例4%;二等奖学金每学年1000元,评选比例4%;三等奖学金每学年800元,评选比例8%。二、评选要求...
各学院:根据《关于做好2018年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鲁学助(2018)31号),我校现开展2017-2018学年国家、省政府等奖学金评审工作。请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切实做好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励志奖学金申请人应为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同一学年内,学生不得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省政奖学金和励志奖学金。二、评审标准、评审程序、评...
各学院、研究生处:根据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流程,学生在生源地教育局办理贷款手续后,需高校在贷款业务管理系统录入贷款回执校验码,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各学院统一收取《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填写格式见附件1),由各学院汇总后,填写《2018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汇总表》(见附件2),于9月10日(星期一)下午6点前,将本学院学生贷款受理证明原件及汇总表交至学生资...